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化解相关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违规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和计算利率。

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亟需明确的部分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作出规定,有利于遏制监管套利、促进规范监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年三季度,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家,前三季度减少家,平均每月消失44家小贷公司;贷款余额亿元,较前三季度减少亿元。相比年峰值时期的家,目前小贷公司已经减少约家。近期,湖北、深圳等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注销辖区内失联小贷公司的公示,数十家小贷公司遭注销。

凡先行扣除利息,违规!

上述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通知还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违规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和计算利率。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降低贷款利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监控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得用于以下事项: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应在公司住所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属省级行政区域。

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债务催收程序和方式。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胁使用暴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侵犯人身自由,非法占有被催收人的财产,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规散布他人隐私等非法手段进行债务催收。

通知强调,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依法获取的客户信息,不得未经授权或者同意收集、存储、使用客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借款人明确了解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

通知要求,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现有规定,暂停新增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对依照《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转型的机构,要严格审查资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此前,原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据悉,通知发布后,上述监管规定仍然有效,但与通知不一致的规定以通知为准。

全国整治空壳小贷公司

临近年底,各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陆续开始对辖区内的小贷公司进行排查,对于空壳、长期失联的小贷公司进行查处、注销。湖北、深圳等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注销辖区内失联小贷公司的公示,数十家小贷公司遭注销。这些空壳、失联公司股东大多是公司+个人的组合,注册资本在万元到2亿元之间,除大云梦县楚王云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外,其余成立时间均在年及以前,大多集中在年至年之间。

值得一提的是年至年期间,也是P2P开始走入大众视野并快速膨胀的时期。资料显示这个时期内运营P2P平台数量从不足50家发展到超过家。其他渠道信息也显示,年至年四年期间,小贷公司数量和人员数量均呈现持续增长趋势;至年末双双达到各年末的最大值,公司家,人员11.73万人。

在年之前,监管对于小贷牌照的约束较少,地方监管标准不一,存在很多漏洞,地方小贷公司可开展的擦边业务较多,并且多数小贷公司憧憬着做大做强后转型为村镇银行,因此市面上存在大量机构成立小贷公司的情况。不过随着行业洗牌时代的到来,小贷公司之间分化严重,多数出现资不抵债、无法盈利的情况,从而选择退出市场。湖北此次清理的这一批小贷公司虽然普遍坚持了近10年之久,但随着疫情等大环境影响还是被拍死在沙滩上。

不仅小微小贷公司在相继出清,港资也出现放弃大陆小贷牌照的情况。近期,深圳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空壳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深圳市兆邦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邦基小贷)未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已超6个月,被认定为“空壳”小额贷款公司。此外,该公司未参加约谈,涉嫌存在不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的情形。

工商信息显示,兆邦基小贷成立于年,注册资本为8.2亿,可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专营小额贷款业务。兆邦基小贷为深圳市兆邦基金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兆邦基金控为兆邦基(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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