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摩托车驾驶人徐某给云梦交警交管中队办案民警送来一面“为人民弘扬优良品德,高科技拓展侦破能力”的锦旗,感谢云梦交警快速侦破”5.10”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5月10日6时,云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县局指挥中心指令:“在云梦县隔蒲镇省道前进村路段,一辆小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值班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一辆破损的摩托车倒在地上,路面上散落着少数车辆碎片,面部受伤的摩托车驾驶人坐于路旁,称闯祸车辆已逃逸现场。
在对摩托车驾驶人徐某进行案子询问时得知:5月10日6时许,徐某驾驶摩托车,沿云梦县隔蒲潭镇省道,自南向北行进至前进村路段时,与一辆白色小车发生碰撞,事发后对方未泊车直接驶离现场。
由于受害人不确定车辆,不记得车牌号码,事发地点处在监控死角,给侦破案件带来很大难度。民警又从现场细小的散落物入手,通过走访多家汽车修理厂,发现遗留在现场的散落物为通用系列车型相关配件。
在了解到肇事车辆为通用系列车型后,交警们又到多家通用汽车专卖店去对比具体车型,最终在多番努力下锁定了车辆型号为通用系列车型。
在确定车型后,民警重新调阅事发地监控视频,发现事发前有三辆符合信息的车辆。民警又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其中两辆车,经询问和查看了车辆状况,排除了他们的嫌疑。另外一辆符合信息的车辆,车辆信息所留的电话为无效电话,无法联系到车主本人。民警通过户籍信息查询到其妻子的联系方式,又与其妻子联系,但是联系不上。又通过“一村一警”查询到车主户籍地点的村书记的联系方式,通过村书记了解到嫌疑车主汪某在云梦县某公司上班,并查到了汪某联系方式。
5月12日下午,民警通过村书记提供的电话联系上了汪某,并驱车到其公司。汪某在现场支支吾吾说出其所有的鄂K4XXXX小型普通客车正在维修,民警们立马赶到“某汽车维修中心”,找到了正在维修的肇事车辆。经散落物比对确定该车为嫌疑车辆,汪某在铁证面前,承认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
目前,肇事车辆已暂扣,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来源:云梦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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