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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社会男女地位越来越平等,男性选择入赘已不是什么稀奇事了。尤其是《赘婿》的大热,展现了一幅古代男子入赘之后的美好生活图景,不禁让人心生向往。然而……真相真是如此吗?古代男子成为赘婿走上人生巅峰了吗?答案恐怕不是。
让我们一起走进“五千年”的赘婿历史,窥一窥古代赘婿的实惨生活吧。
尧舜时代最早的赘婿
细数赘婿的历史,得先穿过五千年漫漫的历史,来到原始社会——尧舜时代。
相传,尧是皇帝以后一位出色的部落联盟首领,去世前,他让位于舜。当时,帝位继承采用的是“禅让制”,即选贤任能,而非像世袭制一样,按照血统关系世代传承。
那么,尧何以确定毫无亲缘关系的舜,就是帝王的不二人选呢?《史记五帝本纪》中有这样一段记载:“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舜居妫汭,内行弥谨。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甚有妇道。”
原来,尧为了考察舜的品行,不惜将自己的两个宝贝女儿嫁给他,还外派“九男”监督,目的是观察他的德行,是否有治国的才能。
南宋马麟(传)帝尧像局部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那么结果如何呢?《史记五帝本纪》又道:“尧以为圣,召舜曰:‘汝谋事至而言可绩,三年矣!汝登帝位。’”经过三年的试用期,舜终于以出色的表现证明了自己的才干,通过了老丈人的考核,顺利继承帝位。
舜虽非是正式意义上的赘婿,但是尧此举,有学者认为有“赘婚”的意味。毕竟,舜的一举一动,都在尧的掌握之中,婚姻也更像是一场权利的角逐和博弈。
“赘婿”——卑微的赘子
那么,在真正了解赘婿的生活之前,首先不得问一个问题,什么是“赘婿”?
《说文解字》中解释道:“赘,以物质钱也。”(抵押物,用以换取相应的财物。)清代学术大师钱大昕认为赘婿来自“赘子”,即“借钱者将儿子抵押给富家,如没按期还,儿子便成富家的债务奴,称为赘子。赘子长大后,富家将女儿许配给他,遂成赘婿。”
不管怎么说,“赘”字都带有贬低的含义,以此视角走近古代赘婿们的人生,非但没有电视剧中演绎的风光无限,还要时刻忍受着种种歧视和屈辱,怎一个“惨”字了得!。(准备穿越的各位男性同胞可要注意了!)
周朝被驱逐的命运
最早的赘婿可以追溯至周朝。《周礼地官小司徒》中谈到,当时“媒氏”(也就是常说的媒婆)有人口和婚姻登记的职责:“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其中,“娶妻”“判妻”都是通俗意义上男子三媒六聘的聘娶婚,而另一类“入子”,则是指赘婿婚。
在《封神演义》中,姜太公被尊崇为“神”。相传他在在渭水之滨垂钓,遇见伯乐——西伯侯姬昌,遂辅佐其消灭商纣,建立周朝,成为开国元勋。然而,如此赫赫有名的“神人”,却有一段不为人道的“赘婿”历史。
清佚名封神真形图台湾国立图书馆藏
《韩诗外传》记载:“太公望少为人婿,老而见弃,屠牛于朝歌,货于棘津,钓于磻溪。”姜太公在的前半生颠沛流离,迫于生计,曾入赘成为“人婿”。那是怎样一幅光景呢?那就是连老人见了都嫌弃!过着如过街老鼠一般的日子。
然而,苦尽并不甘来。《战国策秦策》中记载:“太公望,齐之逐夫”。《说苑尊贤》也有相似的说法:“故老妇之出夫。”最后姜太公被扫地出门,流落市井,做过屠夫、门童、渔夫,直到七十岁被周文王重用,才迎来人生的第二春。
“逐夫”“出夫”是当时赘婿的共同命运。年老色衰的赘婿们,因为家中没有地位,被妻子嫌弃,只落得个无家可归的地步。
春秋逆天改命的赘婿
可即使这样,赘婿的数量却仍然庞大。
春秋时期,“不嫁”女盛行。《战国策齐策》中记载,某齐人邻居为“不嫁”女,“行年三十而有七子。不嫁则不嫁,然嫁过毕矣”。这些女子不旦没有丈夫,还孩子成群,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称谓“巫儿”。
如此反常的社会现象,还得从一位齐国国君说起。
南宋马和之齐风图局部香港艺术馆虚白斋藏
齐襄公是齐僖公长子,他同父异母的妹妹姜文,素有“春秋时期四大美女”之称。见色起意的齐襄公不顾纲常伦理,与妹妹私通。《汉书地理志》中记载了这段不堪的往事:“始桓公兄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
时间一久,齐襄公耳边谣言不绝:“姜文都长这么大了,怎么还不嫁人?”为了掩人耳目,他下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齐国的长女必须在家主持祭祀,这些女子不能出嫁,只能招赘。如此一来,赘婿大大增加。
淳于髡(kūn)便是历史上一位有名有姓的“齐国赘婿”。《史记滑稽列传》中称他:“长不满七尺,滑稽多辩。”论颜值身高估计是不讨喜了,又因家境贫寒,入赘到齐国的富裕人家,地位十分卑贱。“髡”是古代一种刑罚,指“剃去头发,用铁圈束颈”,以“髡”为名,也可以看出他在女家的凄凉的境遇。
五代胡瓌(传)卓歇图卷局部故宫博物院藏
不过,淳于髡属于逆天改命那一类人。虽其貌不扬,但博文强识,先是进入齐国的稷下学宫,后又多次进谏,代表齐王出使诸侯,力助齐国变法图强,成为一代名臣。他由贱而贵的命途,或许曾为许多生活暗无天日的赘婿们,抛去了一丝希望的曙光。
秦汉时期战场上的炮灰
至秦汉,赘婿之风尤盛不衰。
商鞅变法时列出律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男子一旦成年,便要分家,否则要征收双倍的赋税。有钱人家还好说,只需要给一笔钱,让儿子自立门户。没钱的成年男子,就只能自寻出路。
不想交重稅,又没钱娶老婆,怎么办呢?这时,一条康庄大道摆在他们的面前——入赘。贾谊在《治安策》中说道:“家贫子壮则出赘”。
赘婿群体日益庞大,僧多粥少,必然导致许多家庭和社会问题。由于赘婿不能当家做主,生产力又低下,有些还游手好闲,国家不得不出台政策,整治不良之风。
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的《云梦睡虎地秦简》,就针对赘婿制定了一些列严格的法规。
云梦睡虎地秦简湖北省博物馆藏
《为吏之道》引用《魏户律》《魏奔命律》,指出赘婿逃避赋税、败坏良俗的罪名:“率民不作,不治室屋”……“入人孤寡,徼人妇女”,并且不许自立门户(包括寡妇召赘)、不许授予田地和房产、出战时不得受到将领体恤、三代内(包括儿子和孙子)不能做官,即使做官也得备注上:我是XXX赘婿的曾孙。
民或弃邑居壄(野),入人孤寡,徼人妇女,非邦之故也。自今以来,假(贾)门逆吕(旅),赘婿后父,勿令为户,勿鼠(予)田宇。三枼(世)之后,欲士(仕),士(仕)之,乃(仍)署其籍曰:故某虑(闾)赘婿某叟之乃(曾)孙。
——《魏户律》
叚门逆,赘壻后父,或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杀之,不忍其宗族昆弟。今遣从军,将军勿恤视,享(烹)牛食士,赐之参饭而勿鼠(予)肴。攻城用其不足,将军以堙豪(壕)。
——《魏奔命律》
一旦入赘,赘婿的标签就印刻在这些男子的命运里,如影随形,一辈子难以翻身,甚至殃及后代。赘婿非但不是攀龙附凤的代名词,还是奇耻大辱。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三十三年,秦始皇派五十万大军出征岭南,首当其冲的就是赘婿。他们与流民、犯人、贾人(秦王朝以耕战立国,商人一直是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均属于下等人。
汉朝的情况也一样。《汉书贡禹传》载,汉文帝时,赘婿“不得为吏”,并会被政府在户籍档案里标注一笔,成为无法被抹去的经历。天汉四年,汉武帝派李广利组织了一支由“七科谪”和勇士组成的军队进攻大宛,讨伐匈奴。
所谓“七科谪”,便是社会中地位最低的七类人:吏有罪(官吏)、亡命(杀人犯)、赘婿、贾人、故有市籍(曾做过商人)、父母有市籍、大父母有市籍。这些人往往在军中充当苦役与奴隶,也是敌人最先开刀的人。赘婿妥妥地在其列。
当烽烟四起,不知道有多少赘婿的亡魂飘荡在异乡,成为了一缕无法诉冤的炮灰。他们生时被轻贱,死亦无法得到尊严。这或许就是走上捷径的代价。
唐宋时期赘婿的春天
自汉代后,赘婿们终于迎来了喘息之机。唐朝时期,女性地位提高,武则天尊为女皇豢养男宠,上官婉儿风流韵事不断……人性不再完全禁锢于封建礼教。又受西域风俗影响,“嫁娶无礼,尊卑无次,妇言是用,男位居下”,男性入赘被视为理所当然,光荣之事。
根据《旧唐书》记载:“婚嫁之法,男先就女舍,三年役力,因得亲迎其归。役日已满,女家分财物,夫妻同车而载,鼓舞共归。”在唐朝,赘婿可以与岳父签订三年的劳动契约,期限一满,便可以分得财产,另立门户。这对于被奴役了几千年的赘婿们来说,是天大的喜讯。
“诗仙”李白,属当之无愧的“唐朝赘婿”第一人。魏颢在《李翰林集序》中记载:“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宗。”
南宋梁楷李白吟行图局部东京国立博物馆藏
李白曾两次入赘。第一次,是被前朝宰相许圉师招为女婿,第二次是许氏死后,入赘相门娶宗氏。当时的李白云游四海,虽有抱负却不得施展。唐朝开放的赘婿制度,正为他开启了一扇大门——通过“入赘”,攀附名门望族,积累声望,一展宏图。这也是许多像李白一样士族子弟的追求。
至宋时,入赘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宋代称赘婿为“布袋”谐音“补代”,意为传宗接代。范政明《岳阳风土记》中记述:“湖湘之民,生男往往作赘,生女反招赘舍居”。男子们自愿入赘,并终其一生无怨无悔地为家庭付出。
宋代寡妇也能招赘,这类赘婿还有一个专有名词“接脚夫”。根据张齐贤的《洛阳缙绅旧闻记》记载,洛阳有一位寡妇刘氏,丈夫去世后,留下了大笔遗产。落魄的书生焦生成为上门女婿,尽享荣华富贵。
南宋《梦粱录》中,记载了当时“嫁娶”的严格规定。男子娶妻,必须在婚书上面交代清楚自己的家世背景,“金银、田土、财产、宅舍、房廊、山园,俱列帖子内。”
宋代发达的经济,也带来了婚嫁时好名利世风。掏不起彩礼钱的男人彻底躺平了。他们一边吃着软饭,一边还洋洋自得地说着:“真香”!
明清时期虚构的恶魔
明清时期,越来越多关于赘婿的法律出现。明代《户律》规定:“凡招婿,须凭媒妁,明立婚书,开写养老或出舍年限……”赘婿的权利看似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但地位并没有实质性的提高。
民间举行赘婚时,男方下跪,女方直立。婚后,赘婿不入家谱,即“赘婿为子,皆异姓乱宗,一概不书”。即使列入家谱,也得用黑线标出,以区别于用红线相连的血亲。来自世间的恶意,不仅让现实中的赘婿们无处可躲,就连小说中的“赘婿们”也不能幸免。
清人画同治大婚彩棚图轴局部故宫博物院藏
明末小说集《拍案惊奇》之《占家财狠婿妒侄,延亲脉孝女藏儿》一篇中,刻画了一个极为“贪小好利刻剥”的赘婿。这位赘婿名叫张郎。因见刘员外家富无子,便处心积虑,入舍为婿,以继承家产。他挑拨刘家叔侄不和,算计怀有刘员外之子的小梅,无恶不作。
此非个例,《醒世恒言》之《张廷秀逃生救父》中,王员外招赘的女婿赵昂为人“奸狡险恶”;
《风流悟》之《百花庵双尼私获隽,孤注汉得子更成名》中,张同人在入赘之前“偷婆娘,斗叶子,嫖赌起来”……而在其他一些小说中,赘婿则被描写为妖魔鬼怪。
《西游记》中,高老庄的高太公替三女儿翠兰招得如意郎君,“扫地通沟,搬砖运瓦,筑土打墙,耕田耙地,种麦插秧,创家立业”,无所不能。谁料,这个勤恳的女婿是个“猪精”,不出半年,就把家业田产吃个了精光。他,就是文学史中赫赫有名的赘婿“猪八戒”。
电视剧《西游记》剧照猪八戒在高老庄的婚礼
这些广为流传的小说塑造的赘婿,不是贪财好色的小人,就是妖怪异类。他们在现实中承受着来自外界异样的目光,在小说中化身成为小说中令人厌恶的形象,以作恶来宣泄压抑的情感。很难说,他们不会成为女性们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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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赘婿”作为历史上特殊的群体,违背了主流社会男权制主导的原则,一直以来都遭受着非议和偏见。然而,在“赘婿”这一标签和符号之下,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
当代社会,婚姻的形式越来越宽泛,“赘婿”更多变成了一种个人选择。只要两情相悦,夫妻和睦,不管以什么方式结合在一起,相信都会收获幸福和美满。
原标题:《古代赘婿实惨生活图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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