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曝光后,湖南省委高度重视,态度坚决,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案发地党委和政府对下塞湖矮围进行整治,截至6月20日已将矮围全部清除。同时,责成省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对下塞湖矮围问题进行彻查。近日,省委常委会听取了调查情况汇报,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问责的决定。

62名国家公职人员被问责,11人被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其中包括多个副市长、局长、党委书记等实权官员,堪称湖南官场的“地震”,令人为之震惊。如此超强力度、超大范围的严肃问责,彰显了湖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痛下决心打击环保腐败,积极开展环境治理,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坚强意志。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言犹在耳。经济要发展,环境也要保护好,二者并不相悖,乃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目前我国经济处于新旧发展模式更替的转型拐点,旧的“三高”发展模式已经走到尽头,新经济、新动能正在蓬勃兴起,高质量发展模式获得全力推进,表明社会经济发展理念亦在转向,各级政府要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不能再走破坏环境、涸泽而渔的发展老路。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洞庭湖是湖南的“母亲湖”,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调蓄湖泊,具备强大蓄洪能力,战略位置极为重要,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洞庭湖区下塞湖沅江部分于年纳入国际重要湿地,湘阴部分于年列为省级湿地生态保护区,保护洞庭湖区生态资源意义非同寻常。所以更应依法予以严格保护,严禁破坏性开发。

然而,沅江市私营企业主夏顺安长期进行非法围垦湖洲、河道,擅自修建矮围,从事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等,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严重破坏湿地生态。面对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的整治要求,省畜牧水产局、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省直部门和益阳、岳阳两地市县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态度不坚决、行动不积极、履职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甚至严重违纪违法、失职渎职,为夏顺安违法行为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致使下塞湖矮围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显而易见,下塞湖非法矮围问题案情复杂,并非简单的环境违法行为,而是有着长期的腐败交易做支撑,存在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才致使该起环保案件未能及时依法得到处理,拖延至今祸患无穷,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依法严厉处置和问责,是对湖南加强环境保护决心的彰显。省委、省政府对相关责任人的严肃处理,鼓舞了人心,再次释放了省委、省政府动真格、肃风纪,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护卫绿水青山的强烈信号。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事实一再证明,生态文明建设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查处问责。同时,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不仅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更要打破其关系网和利益藩篱,打击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从而斩草除根,防范死灰复燃。

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党的宗旨使命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要像爱护我们的眼睛一样,爱护我们的环境,共同携手保护“母亲湖”免受破坏,让它继续滋养三湘大地的子孙后代。

文/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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