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孝感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医保局组织评估,拟将以下2家零售药店和1家口腔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8月15日至8月21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

云梦县医疗保障局

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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