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汪木生
继承人:汪玲
不动产坐落:云梦县城关泰山路
房屋用途:住宅
不动产证书号:
房屋建筑面积.25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4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