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生活中,没有人不愿意自己的身高能够再长高一点,如果是到了秦朝,你或许会发现,长得矮可能还真不算一件坏事情。
年12月,湖北省云梦县,考古学家在睡虎地秦墓中发掘出了大量秦代的竹简,上面的内容让专家惊喜异常,记载着秦朝详细的法律制度,有着重要的研究意义。
作为以法家思想为本的秦朝,法律制度也是空前的完善,而秦简上,还贴心地采取问答形式,为后人科普秦朝的律令。而几条内容也是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问: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偿稼?(甲的身高没有超过六尺,养了一匹马,如今因为监管不力,吃了人家一石庄稼,该不该进行赔偿?)
答:不当论及偿稼(放马者不用赔偿。)
问:女子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女子为人妻,逃离夫家与他人结婚,被捕时身高不足六尺,该如何处置?)
答:看甲和夫家是否在官府报备,如果没有,不予追究,否则给予处罚。
秦律规定,身高没有6尺的人,是不用坐牢的,而我们从这两个案例不难看出,它确实说得没错。
秦代六尺究竟有多高?既然如此,那他们不怕矮子犯法吗?其实根据验算,秦代一尺相当于如今的23.1cm,也就是说,没有超过六尺的人,身高还没有超过.6cm,放到如今来看,是妥妥的未成年人。因此还真不用担心有人钻这个空子了,秦代为何要这么规定呢?
原来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虽然建立统一的户籍制度,但是由于战乱等原因,很多人的出生资料,都不明确,因此用年龄来作为量刑标准,很有可能造成错判的现象,古代认为:“七尺谓年二十,六尺谓年十五”,因此秦政府想了另外一种方法,通过身高来鉴定成人和小孩的区别。
这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了。值得一提的是,秦律还提到,那些唆使未成年犯罪的,要处以重罚,比如接下来这一条:
问: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何论?(甲让身高不足六尺的人去盗窃杀人,并分赃给他十钱,甲该如何处置?)
答:“当碟”(蝶刑:“裂其支体而杀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车裂)
还有一则案例提到,当秦朝人未满六尺的时候,尚且不用进行,实在犯下重罪的,等“达标”时候在行刑。
问:甲盗牛,盗牛时身高六尺,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何论?“甲偷耕牛的时候身高六尺,如今一年过去再次测量,他已经达到了六尺七寸,该如何处理?”
答:当完为城旦。(城旦:修筑城墙的苦活)。
有意思的是,到了汉朝以后,随着户籍制度越来越完善,逐渐抛弃了身高,而是改用年龄区分,唐朝就规定,最严重的谋反罪,通常诛杀父亲和儿子,而老人九十以上即可免死,而不满14岁的,将死刑改为流刑。
有意思的是,宋朝的部队,也会看身高给工资,五尺八寸(1.84米)之上月俸一贯;五尺五寸(1.74米)之上月俸为文;五尺三寸(1.68米)之上为文,想来他们将身高作为了战斗力的标准,渴望以此招募到更多高大的军士吧!以身高作为评价标准,这也算得上是古代人无奈而又实用的一种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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