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县按照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统一部署,选择重点行业单位,于年7月至10月分别对县司法局、残疾人联合会、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沙河乡初级中学和胡金店镇中心小学5家单位开展了会计与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本次检查查出的情况:1、司法局超范围报洗车费0.15万元和挤占社矫专项资金用于发放津贴0.28万元全部退回国库,挤占社矫专项资金用于公务接待0.7万元作调账处理。2、残疾人联合会财务报销不规范6.95万元已补齐相关手续,二级单位职工领取主管局劳务费0.31万元全部退回国库,从重阳节慰问金中直接扣除党费0.06万元补齐相关手续。3、胡金店镇中心小学财务处理不实,证证不符0.12万元,收款单位已将资金退还学校。4、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报账不及时1.2万元已作相关说明,科目使用错误0.5万元作调账处理。5、沙河初级中学账务处理不规范,责成单位及时改正。
二、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向被检查单位下达了意见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各被检查单位均按检查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了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
云梦县财政局
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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