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胡弦、通讯员张孝清)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对全省13个突出集体、16位个人发出联合表扬,充分肯定他们在年全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的突出表现。

据悉,年5月至9月,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中,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忠于职守,敢于亮剑,勠力同心,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受表扬的突出集体包括: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黄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孝感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第五检察部、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分局、黄石市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支队、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区分局治安大队、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

受表扬的突出个人有: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一级主任科员倪银成、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一级主任科员马育峰、仙桃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大队长翟勇、荆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污染源在线监管科科长赵红珍、孝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案管科科员杨朝明、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六大队副大队长熊安新、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曹晖、汉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贻勇、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鲁凤仙、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传梅、仙桃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许旋、湖北省公安厅“长江大保护专班”民警潘高峰、十堰市竹山县公安局麻家渡派出所民警徐文涛、孝感市云梦县公安局二级警长吴春、潜江市公安局环境保护警察支队教导员王江、咸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食药环大队大队长彭楠。

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表示,希望以上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其他单位和同志要向先进学习,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美丽湖北建设贡献最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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