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请大家定睛仔细看下图10秒
然后告诉蜀黍你的感受
(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身体欠佳的盆友请勿尝试)
怎么样
大家看完有木有晕的感觉
反正蜀黍是晕了很久的
如果有伙伴正准备开车
现在可一定要闭上眼睛休息会儿再起步噢
其实,这只是轻微的眩晕
“毒驾”产生的眩晕感可比这强烈一百倍!
试想,一个视野不良,精神恍惚亢奋的司机
到底会有多危险?!
毫不夸张地说
吸毒人员驾驶的车辆
就等于一颗游走在马路上的“定时炸弹”
千万别以为蜀黍是在吓唬大家
因为这些“炸弹”蜀黍还真抓到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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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毒驾”
年7月30日,长江大桥交通大队查缉布控系统报警,一辆车牌号为鄂AK1L**的黑色本田越野车未年审,从长江大桥武昌往汉阳方向行驶。民警吴涛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布控,成功将该车拦下,并将驾驶人、车辆带回大队审查。
审查过程中,驾驶人自称“汪*”,民警却敏锐发觉他与身份证照片有细微差异,经过仔细盘查,最终确认驾驶人真名为“骆**”。骆**曾于年5月21日,因吸食麻果被嘉鱼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查获,后治安处罚元;同年8月13日,又因吸食麻果被嘉鱼县公安局牌洲湾派出所查获,被治安处罚元并社区戒毒3年;当事人原持有的A1驾驶证已被注销。
(点击可查看大图)
随后,大桥交通大队民警使用“吗啡、冰毒、K粉唾液联合检测试剂”,对其进行初步筛查,结果显示吗啡、冰毒呈阳性,有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车辆的嫌疑。
随后,汉阳区公安分局晴川派出所依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其尿液检测,鉴定结果呈甲基安非他明阳性。经连夜审查,当事人骆**承认,7月30日上午在青山区某地吸食了麻果和冰毒。
汉阳公安分局审批,决定将骆**强制戒毒2年。同时,长江大桥交通大队还对骆**无证驾驶、毒驾、车辆未年审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无独有偶...
“套牌”+“毒驾”
年8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交管局涉牌涉证办案中心接到市民刘女士的报案,称名下鄂AS****车辆突增多条违法信息,怀疑被套牌。
涉牌涉证办案中心民警连夜开展调查,通过运用“车控网+”系统进行智能分析研判,发现套牌车是一辆黑色奥迪牌小型汽车,该车牌于今年6月至7月在孝感、荆州等地的多条违法记录均是套牌车造成的。通过对该车高清过车照片的智能识别,民警快速锁定驾驶套牌车的嫌疑人为李某某(男,湖北云梦县人)。
通过协调机制,当晚孝感警方对嫌疑车辆实施监控追踪。8月2日12时30分,涉牌涉证办案中心民警从武汉出发前往孝感,协同孝感交警一起办案,在孝感市黄陂大道附近将嫌疑车辆查获,并成功将驾驶员李某某控制。
(点击可查看大图)
经过调查,李某某交代,该牌照是一个朋友送给他的,因为自己名下车辆一直没上牌就挂了这副号牌在用。在调查过程中,民警观察到他神情恍惚,怀疑其吸食毒品。经过尿检,结果显示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呈阳性,属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毒驾究竟多危险?
看下面动图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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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威调查显示:驾驶人酒后驾车比正常驾车的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食毒品后,人的判断力会下降甚至完全丧失,一旦开车上路,方向感、距离感就更加错乱,大大增加事故的发生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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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驾”后果
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名涉毒人员驾驶证将被注销
经大数据比对,年第二季度,武汉市共有名涉毒驾驶人未戒除毒瘾,或者吸毒、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符合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对这些驾驶人进行驾驶证注销提前告知,公告详情可登陆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务网站查询:(点此链接查询)。
交管部门强调,即日起,凡公告中所列驾驶人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并需在自公告起30天内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注销手续,否则,公安交管部门将强制注销。驾驶人有异议的,可致电--查询。
蜀黍提醒
驾驶证被注销后,如继续驾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被执勤民警查处后将处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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