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大大小小的战争无数次,几乎成了常态。事实上,虽然战争中死人再正常不过,但是若遇到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如瘟疫等,死亡的人数会远远比战争中死人多很多。比如14世纪欧洲爆发的黑死病,前后共有几千万人殒命,比战争多太多了。

中国历史上的传染病也不少,光是瘟疫,就曾让无数人因之丧命。据统计,从公元前年至年,这多年的时间中,共记载有年次程度不等的瘟疫,平均不到四年就有一次瘟疫。

比较有名的是公元年的瘟疫,曹丕说过,当时北方死伤甚多,自家人和亲戚都有损伤,一些士族大家甚至因此而衰落。我们所知道的建安七子,当时有五人就死在了那年的瘟疫中。要知道他们可不是普通人,医疗条件相对较好,平民百姓可想而知了。

那么,古人面对瘟疫等传染病,会怎么处理呢?这里,我们可以看看秦朝人是怎么做的。

年,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许多竹简,上面写满了字。经专家鉴定,这是战国到秦始皇时期,关于秦朝的法律、文书、医学、行政等的记录,对于研究秦朝具有重要的额价值。

睡虎地秦简中,就提到了当时人对传染病的处理方法,具体来说,分为三大步骤。

第一步:预防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即便是今天,疾病也是要以预防为主,其实早在多年前的秦国,人们就这么做了。《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某里公士甲等廿人诣里人士五丙,皆告曰:「丙有宁毒言,甲等难饮食焉,来告之。」……甲等及里人弟兄及它人智丙者,皆难与丙饮食。丙而不把毒,毋它坐。

大意是说:某里有二十人把同里的士伍丙送到官府,说丙口舌有“毒言”,大家不能和他一起饮食。后来官员审问了丙的年龄、籍贯、姓名、经历等状况,丙说自己外祖母当年有“毒言”,后来还论罪处理了。但是审定之后,官府认定丙并没有“毒言”以及其他过犯。

这个例子很明确,说明当时传染病“毒言”,大家发现疑似病例后,甚至会告知官府,可见当时人的预防意识很强。

第二步:确认

虽然传染病很可怕,但是秦人也不是“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个”,他们也会根据标准,然后谨慎诊断。诊断之后,按照当时的法律,传染病患者被视同罪犯,还会迁到其他地方。上述案例中的丙,他外祖母因为患有“毒言”,就被认为罪犯。

第三步:隔离

为了防止传染更多人,秦朝设有专门的隔离地。上述案例中,丙的外祖母被确认后,认定为罪犯,流放其他地方。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中,有这样一句话:城旦,鬼薪疠,可论?迁疠迁所。“疠迁所”也称“疠所”,是专门隔离麻风病患者的地方。这种处理方法在当时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其目的就是防止传染,拯救更多的人。

可见,早在多年前,秦朝人就已经像今天一样,可谓是“先进”。(图片来源网络,因无合适配图,故而图文可能不符,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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