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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长一段时间对企业文化、价值观的观念,停留在墙上的那几行字几个词,人力资源在这一块的功能仿佛就只有提炼和宣传。

提炼要么是对过去所形成的文化进行提炼,要么是对未来所需的文化进行提炼;

宣传最多也只是新员工培训和张贴上墙,一直觉得很虚。

大量西方理论也说企业文化是以价值观为核心的,价值观是企业精神的灵魂,代表着企业的价值取向,是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说的很宏大,但它的具体落脚点在哪里呢?

直到跟商鞅有所神交之后才发现,价值观的树立是实实在在干出来的员工行为,那就是通过奖惩去引导员工行为,最终形成风气,形成企业文化,所以落脚点在:奖惩制度。

商鞅——人才发展通道的设计让企业走向辉煌中《农爵》与《军功》讲的是正向激励,本篇我们看看商鞅设计的负向激励。

顶层设计五:有奖就有罚,设计事无巨细的法制体系,公平、公开、公正的执行,让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强秦九论》六论《连坐论》,县下设里、村、甲三级小吏。民以十户为一甲,一人犯罪,十户连坐,使民众怯于私斗犯罪而勇于公战立功。

商鞅作为HR工作者,深入秦国基层,被秦人的民风彪悍给震惊了,为了田间灌溉,氏族间竟然出动几百人马队,互相砍杀,死伤无数,堪比战争场面,心里惋惜:有此力气为何不为国公战呢?

必须遏制这种私斗成风的组织氛围,这谈何容易?很多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者,认为通过企业公众平台发布一个制度、方案就解决问题了。做到的好的,最多再全员宣导,而后所有人签字确认,就认为员工就已知晓,最起码从法律上看,员工确实是签字确认了的。

但商鞅做的更多,首先便是“徙木立信”,以最为简单,最容易被人传播的方式,将政府信誉树立起来。

其次各县设置法官,专一宣传和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所有问答存档备查,如果法官不答或答错,则按照所问之法处罚;

最后,重刑,连其罪,如:家属连坐、邻里连坐、职务连坐。很多人说连坐法是酷刑的罪魁祸首,平白无故被牵连,实不应该,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中更是记载“不告奸者腰斩”。

认真研究《云梦睡虎地秦简》后发现,连坐罪跟现在的窝藏罪是类似的,比如《法律答问》:丈夫盗钱,令妻藏匿钱,妻当何罪?答曰:如妻知偷盗而藏钱,以偷盗钱论处;如不知则不追究,这是家属连坐,残酷吗?

邻里的什伍连坐:《法律答问》:贼闯入甲家,杀伤甲,甲大呼有贼,但其四邻及里典、伍老都外出不在家,无法相助,如何论处四邻等?答曰:四邻确不在家的,不应论处;里典、伍老虽不在家也应论罪。这里强调的是里典、伍老维持地方治安的责任。

职务连坐:《法律答问》:县尉的会计以及县尉官府中的吏员如犯有罪行,该县令、丞应承担罪责。不应自军中领粮而领取的,皆罚二甲,撤职永不录用;如不是官吏,罚戍边二年。一起吃军粮的军人、屯长和仆射不报告,罚戍边一年;县令、县尉、士吏没有察觉,罚一甲。这里强调的是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这些处罚不应该吗?司马迁的一句“不告奸者腰斩”,让商鞅成为酷吏,被后世鞭挞多年,是司马迁不查、不尊重事实吗?是其受其他跟法家对立的观念左右吗?不得而知了,若不是年11月某天的傍晚,云梦县青年农民张泽栋收工回家……《云梦睡虎地秦简》出土,商鞅及秦法依然被认为是酷吏与暴政,悲哉!

不过商鞅强调重刑,倒是真的,《商君书》中曰: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故无刑也。夫先王之禁,刺杀、断足、黥面,非求伤民也,以禁奸止过也。故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

商鞅认为:“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也”。他的目的始终“国无刑民”,通过刑罚引导国民正确的行为,梳理正确的价值观,从而形成举国风气,塑造强悍的“农、战”企业文化,为秦国这台战争机器加满燃料,为秦能够灭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有人说商鞅是酷吏,重刑、酷刑,是导致秦国灭亡的根本原因,其实不然,真不然。

第一说:秦国法令事无巨细,稍有不慎就会被处罚。根据《云梦睡虎地秦律》举例如下:

凡外来入城者,其车皆需用火熏燎,以防马的寄生虫等附着在衡轭和驾马的皮带上;入城查验,发现麻风病人,应送官府检查,确认后送到“疠迁所”隔离;春季二月,不得至山林伐木;夏季之前,不准烧草作肥;不准采摘刚发芽的植物;不准捉取幼兽、幼鸟和鸟卵,不准毒杀鱼鳖;买卖货物,价格超过1钱的必须以小木牌明码标价;政府至少应每年校正衡器一次,器物大小、长短、宽度必须统一;婚姻须得到政府认可,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必须到官府登记备案,否则不受法律保护;6、妻子如果私逃,要刺字后罚做舂米苦役,丈夫私自休弃妻子,也要受罚,丈夫不得随意伤害妻子,打伤妻子要受刑罚。

7、保护未成年:男身高不足六尺七寸,女身高不足六尺二寸(约在1.3米-1.4米之间),可不负刑事责任。13、成人教唆儿童偷盗杀人,成人要受分裂肢体的酷刑。

8、审案时,必须让受讯者进行充分陈述,并作记录。即使明知是欺骗,也不要马上诘问。仅可对多次变更口供,拒不服罪的人,进行刑讯逼供。

9、审讯分成三等:上、下、败。审理案件能根据口供进行追查,不用拷打而得到真相是上;动用了刑讯才侦破案件是下;恐吓嫌疑犯,则属失败。

……

就连道路弃灰都会被处以黥刑,如此繁琐之法,这作为人上人的氏族贵胄怎么能够受得了。

但今日以上帝视角看这些法令,我们会觉得它还会是关东六国老氏族和儒家伪君子们口中的严酷之法吗?是秦国灭亡的原因吗?

其法不可谓不先进,就拿今天的上海来说,垃圾分类,如果分不对更是会被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香港更不用说,非指定地点抽烟会被处以最高元的罚款。

连第一次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来京开“两会”的成龙也拍桌子表示:我们内地的执法太不严了,一帮导演到了新加坡不敢抽烟,可是到了珠海,在有警告的情况下依然抽!所以我们的执法一定要严”。

第二说:秦法太重,不人道,视人命如草芥:鞭打、肉刑、刖刑、嚜刑、劓刑、宫刑,赐死、生埋、车裂、弃市、腰斩、株连,人道不人道且不论,就看看当时以及后世的其他朝代的刑法就不攻自破。

鞭打之刑:现在的新加坡仍然有执行,这也正是成龙说的一帮导演不敢在新加坡抽烟的原因,但为什么没有人说新加坡不人道?

屁股效果图,大家自己脑补,总编不让放

嚜刑之刑:后世小说《水浒传》中的豹子头林冲,也是被黥面后发配充军,更没有人说宋朝是虎狼之帮,反而为宋朝的GDP占当时整个世界的1/4,而沾沾自喜。

再来比对一下在各个朝代的法律,就知道孰重孰轻了:

《唐律疏议》曰:诸詈祖父母、父母者,绞;欧者,斩;过失者,流三千里;

《大明律》以及继承之的《大清律例》曰:凡子孙欧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欧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

《秦律》曰:欧祖父母、父母者,黥为城旦(黥面劳役)。

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可见后世各个朝代其实都有延用秦法且更为严酷,众所周知的满清十大酷刑,以及朱元璋活剥人皮后挂于城墙,为什么没有人说这些朝代的灭亡是因为它严酷的法度呢?

那为什么陈胜吴广要造反?刘邦躲进芒砀山呢?

还不是因为:“失期,法皆斩”,这是司马迁说的。

而睡虎地出土的秦法中《徭律》规定是:误期三至五天,训斥、责骂;误期六至十天,罚交一个盾牌;误期十天以上,罚交一副铠甲。

历史的云雾被项羽的一把火烧的更加扑朔迷离。

与秦最近的西汉,“汉承秦制”,全套继承了秦朝的法令,正好可以一窥究竟,直到汉文帝十三年才因为“缇莹救父”事件,而废除了肉刑,此时汉朝已成立38年,为什么没有再一次出现农民起义?

第三说:秦法不仁,遇灾不救,不仅不会开仓放粮救济饥民,更不会开放王室园林准许饥民狩猎采摘,如此不仁不义之法,怎能不灭?

我们恨死了后世那些贪污赈灾粮、救济款的贪官污吏,从而认为赈灾放粮的皇帝是好皇帝,那些不赈灾的皇帝就是昏君。

其实从管理的角度讲灾害之后,赈灾是最简单的办法,只要朝廷拨款就好,所以一旦受灾,官员只管上报,然后悠悠然等待救济粮,之后再按量发放就好;

百姓更是欢喜,尤其是那些懒汉、疲民,平日还要辛苦劳作才有的吃,灾害之后,反而可以吃官粮,甚至有人藏了存粮也不吃,专门等着救济粮。

如此,灾害来临后,除了丧失亲人痛苦外,所有人都反而比以往开心,当官的不用再担心KPI了,一灾遮百丑;为民的旱涝保收,灾害时还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起早贪黑了,打打麻将、造造娃,岂不美哉?真正寒心的反而是那些立功受奖的人。

而且这种情况下官府拿着纳税人的钱去赈灾,那这个恩德应该记在谁的账上?纳税人是应该感恩戴德,还是应该享有荣誉?

用《天道》中丁元英的思想来说,这也是中华大地千百年来形成的弱势文化属性的根因,灾害、苦难、贫苦中,大家都在等待遥远的救世主。

商鞅给出的解释是:无偿发粮是国家赏赐,而灾民无功获赏,属于赏罚不明。为国家立功之士会被人看轻,民人事功之心会轻淡。

那面对灾害,秦国就无动于衷,任国人自生自灭吗?非也,商鞅设计的解决方案是:秦法治灾不赈灾。

何为治灾?

治灾主要由三种办法:

一曰:依法自救。灾害来临后,官府依法第一时间颁发应对政令,不用因请示而错失良机,而后由灾区的亭长、里正们带领灾民到未曾受灾的山林中狩猎自救,或到官府指定的生地垦荒自救,使百姓经过辛苦劳作而度过饥荒灾难,从而避免不劳而获,形成惰性。

这反而使得农人为了应对水灾和旱灾,家家有存粮,且藏在高山的洞穴之中,以备饥荒之年。

二曰:以工代赈。秦国跟现在的中国一样,人称“基建狂魔”,不怕没活干,只怕你不来,只要你来,一日三餐必管饱。

有名的“都江堰”、“郑国渠”,“秦长城”那个不是惊世骇俗的工程,那个不是耗费百万人力,耗时数年?就算真的没有工程可做,灾民也可以给军队运输粮草、修整营房、制造衣甲,照样有三顿饱饭。

汉文帝时期灵石县百年大旱,县令陈显带村民卖苦力

三曰:借粮缓税。如果真的灾害持续时间很长,工程、军队都容不下灾民了,那么官府就会给灾民借粮和缓税。借的粮,灾后是要还的,且要承担极低的利息。

另外,每个人所承担的税赋和徭役在灾年也不会免除的,而是缓交,改在平常年中足额补交,且分三年或五年交齐。

这种治灾的做法被好务虚名、崇尚王道仁政的儒家各种抨击,被视为秦法暴政的证据。然则秦国历史上的多次自然灾害中,并没有大规模出现人员损失,在天灾面前根本没有人祸。

反观后世独尊儒术的历朝历代,动辄调拨国库钱粮赈灾,皇帝还免除灾区数年赋税,结果呢?赈灾成了一个肥差,大臣们人人争相去赈灾,百姓不仅要面对天灾还要面对人祸。假设后世都延用治灾,李自成还能进京吗?

再看看当时的秦人是怎么评价的,秦川谚云:治灾苦,食果腹;赈灾谄,受活散。说的便是这治灾比赈灾长人志气,使人精气神奋发不散,如同治病之苦口良药!

当时,那些逃避劳动的人想乞讨都不行,他们会被押解到工地或者荒山,强制生产;造谣生事的疲民,办事不力的官吏,都会遭到法律的严惩,轻则四肢五官不全,重则性命不保。

商鞅说过:“大仁不仁”,何为大仁?良好的组织氛围,端正的组织风气!何为不仁?一切破坏良好组织氛围、风气的毒瘤,被无情的挤出组织。

马云正是大仁不仁的践行者,在阿里巴巴刚赚钱的第一年,其中有两个员工的业绩加起来就超过了整个公司的60%,如果没有这两个人,公司就不赚钱了,但他们给人佣金、回扣,贿赂了客户,所以毅然决然的开除了这两个员工,用以维护公司的价值观。

所以处罚从来都不是目的,目的是引导正确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而价值观不是口号,而是要靠公司制度坚定不移的维护的。

商鞅说:“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

意思就是说要坚定维护公司的价值观,不在刑多与重,而在公,自商鞅变法至二世胡亥继位,秦国的法令从来都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商鞅曾言:“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当时的太子触犯法令,因其尚未加冠,而将其老师(国王的哥哥)嬴虔处以劓刑。

这与儒家的什么“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观念完全不同,为什么就要刑不上大夫呢?士大夫是人,庶人就不是人?礼不下庶人更是典型的愚民政策。

呜呼哀哉,后世的不肖子孙竟然干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蠢事,自此,我泱泱华夏一片创新变革的文明氛围被中断了两千多年!

后世又一个著名的变法者王安石对商君之法的评价为:“自古驭民在诚信,一言为重白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可惜王安石的变法,被又一个大儒给全部毁损殆尽,要知道,王安石的变法里可是有农业银行的雏形啊,那是有可能早西方国家N百年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呀,自此,我华夏文明逐渐落后封闭,直至闭关锁国,落后挨打!

哪位大儒是谁?就是小时候砸缸的哪位同学!这是题外话。

小时候学习商鞅变法的时候,说他因为自己设计的身份证(照身贴)被酒店拦住不让住店,然后被自己的法令给处以车裂之刑,觉得商鞅这个人好搞笑,所有人都说他是:作法自毙。

认真研究了商鞅之后,觉得我辈真的是可怜、可笑、可悲、可叹,古往今来多少家企业逃不过短命的周期理论,仅有凤毛麟角的几家百年老字号,为什么?

因为时代的发展是周期性的,企业如果不变革自己跟随时代的步伐被淘汰,那只是时间的问题,但变革总会触碰原有体系下的各类人员利益,这些利益集团明里、暗里都会使绊子,甚至会找各种时机弄死你?

如此,谁人敢以生命的代价去引领变革?有!

李悝(魏)、吴起(楚)、申不害(韩)、管仲(齐)、苏秦(齐)、乐毅(燕)、赵雍(赵武灵王)、屈原(楚),晁错(汉朝),王安石(宋),张居正(明),戊戌变法(清)……,千百年来仅此而已。

以上又有几人是变革成功后全身而退的?有!

唯管仲、乐毅尔!这恰恰是诸葛亮自比的那两个人,一个逃亡别国,一个做过逃兵!

我等后世之人的价值观,何时扭曲到去称颂张良等明哲保身之辈!呜呼哀哉!公心何在?

如此公平、公正、公开,后世朝代几人能为,现在的人力资源几人能做到。

商君能够博得“极心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美名,真的是实至名归。

吾辈HR工作者有帮企业建立事无巨细的指引或者奖惩制度吗?有铁血护法的公心吗?

所以秦国那强悍的务实农战的文化就是事无巨细的“凡事皆有法度”所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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