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却没有被湖北省国家保密局(以下简称:湖北省保密局)录用。为此,湖北某地级市公务员夏敏(化名)在信访无果后,状告湖北省保密局被驳回。

针对夏敏的信访,湖北省保密局今年1月15日书面回复称,没有录用她,是因为被录取同志“在岗位适合度方面更好”,并希望她能正确对待组织的挑选和决定。

但夏敏认为,她在某地级市政法委工作多年,并多年从事保密工作;而被录用者在孝感市云梦县人社局工作。她认为自己更适合这个岗位。

对信访结果不服的夏敏,今年7月13日起诉湖北省保密局,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受理此案。

9月30日,武昌区法院作出行政裁定,认为夏敏将湖北省保密局列为被告错误,并驳回其起诉。夏敏表示,她已委托律师向武昌区法院提起上诉。

湖北省保密局人事处工作人员10月16日回复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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