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却从没有一天入狱服刑;被鉴定为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却在一年内频繁跨省远行上百余次。疑点重重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李国平收到了湖北省孝感市检察院寄来的一份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的判决书,揭开了这起“纸面服刑”案件背后的黑幕。
年6月,检察官李国平在审查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资料时,发现了一份不合规的保外就医司法鉴定书。被鉴定人是刘某,鉴定意见是她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服刑能力。
根据法律规定,司法鉴定书要求两名医师共同作出,并经主管业务院长审核签字。但这份鉴定书上仅有两名医师的签名,缺少主管业务院长的审核签字。
带着疑虑,检察官找出了刘某案件的相关材料。年6月,刘某因犯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被莲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因宣判时她处于哺乳期,法院决定对她暂予监外执行一年,并交由其户籍所在地湖北省云梦县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
年5月,刘某一年暂予监外执行期即将届满,云梦县司法局向莲都区法院提交了刘某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无服刑能力的司法鉴定书。据此,莲都区法院决定对刘某延长暂予监外执行。
检察官对该鉴定产生了疑问,向莲都区法院承办人提出在湖北孝感医院对刘某重新进行鉴定。
年,莲都区法院委托武汉某精神病院对刘某的精神状态及服刑能力重新进行鉴定,结论是刘某患有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无服刑能力。
据此,莲都区法院拟对刘某继续暂予监外执行,并书面征求该区检察院意见。但该院检察官向专家咨询得知,此次病症与之前鉴定的精神分裂症属于不同的病情类型,心因性偏执性精神病一般是由心理因素引起的精神疾病,并不能排除当事人故意伪装的可能。
考虑到精神鉴定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可伪装性,检察官决定另辟蹊径。他通过技术手段调查了刘某被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行动轨迹,发现仅年一年,刘某就有次火车、飞机出行记录,地点遍布武汉、孝感、广州等多个城市。检察官还发现在年4月到8月期间,刘某在安徽省望江县有5次车辆违法的处理记录。检察官赶往望江县,调取了现场监控视频和人脸识别记录,确认5次违法都是刘某本人在现场处理的。这些行为表现,显然都与刘某被鉴定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相矛盾。
年1月8日,莲都区检察院就此案召开听证会,建议对刘某收监执行,并向法院发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书。同年2月5日,刘某被正式收监。
此事远未结束,莲都区检察院认为背后极有可能存在司法人员渎职问题。经深入调查,发现刘某的前夫陈某与云梦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戴某关系密切,在年6月对刘某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陈某与戴某曾有联系。
经调查证实了戴某多次接受陈某吃请,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公函,帮助刘某弄虚作假逃避收监执行的事实,年7月,湖北省孝感市检察院对戴某、陈某以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立案侦查并指定大悟县检察院受理该案。
年6月7日,法院以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依法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一年、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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