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部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予以公布。
N0.1
罗社发
身份证号:****
执行案号:()鄂执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汉川市马口镇旧港村46号
涉案标的:元
N0.2
罗亚群
身份证号:****
执行案号:()鄂执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卫民巷6号
涉案标的:元
N0.3
胡红胜
身份证号:****
执行案号:()鄂执号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户籍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青松路49号聚龙公园
涉案标的:元
N0.4
陈明
身份证号:****
执行案号:()鄂执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户籍所在地:湖北省云梦县伍洛镇青春村一组
涉案标的:元
N0.5
潘飞
身份证号:421981****
执行案号:()鄂执号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霍城村7-12号
涉案标的:元
N0.6
舒茂添
身份证号:****
执行案号:()鄂执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户籍所在地:湖北省广水市应山办事处航空南路77号
涉案标的:元
N0.7
李勋成
身份证号:421991****
执行案号:()鄂执号
案由:合伙协议纠纷
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汉川市回龙镇杨占村羊占口4号
涉案标的:元
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在一个月内主动到本院报告财产情况,并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执行方案或还款计划。逾期既未到本院报到,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有发现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进行举报。
特别声明
一、本期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已履行义务的请及时与汉川法院联系。
二、对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如有关当事人对相关信息内容有异议,可向法院书面申请更正。
三、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执行局
原标题:《汉川法院发布年第十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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