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湖北日报讯(通讯员张立园)12月1日,云梦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方乐海等23人涉黑案。云梦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亲属等,近人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自年以来,被告人方乐海陆续纠集王某波、魏某明等多人,在云梦县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一个以方乐海为组织、领导者,王某波、魏某明、闵某刚等人为骨干成员,岳某欢、宋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为维系组织架构,树立组织、领导者权威,在实施犯罪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小弟”要服从“老大”等不成文的规约,指使和纵容组织成员为组织利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开设赌场(5起)、聚众斗殴(3起)、寻衅滋事(5起)、敲诈勒索(3起)、强迫交易(2起)、非法拘禁(1起)、非法采矿(1起)、非法买卖枪支(1起)等犯罪行为,欺压、残害群众,组织性、暴力性特征明显,严重破坏云梦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
公诉机关认为,该组织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罪名,分别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本案将择日宣判。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1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