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晚,河北省保定市应对疫情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1例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具体行动轨迹如下:

易县确诊病例王某某行动轨迹

王某某,男,18岁,北京市丰台区南庭新苑北区“王师傅系列牛肉面”李帅店餐饮服务人员,易县人。5月31日至6月10日活动范围为打工餐馆和居住宿舍。6月11日因发热步行至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咀诊所就诊,6月12日、13日曾到该诊所就诊。6月13日晚,医院就诊,入住感染性疾病科。6月14日检测“可疑阳性”,16日复核为阳性。6月17日医院隔离治疗。

涿州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刘某花行动轨迹

刘某花,女,54岁,汉族,湖北省云梦县人,现涿州市南关大街宝庆寺街3号一大杂院居住。从年5月30日起,每日与其子刘某到北京新发地水产市场进货,主要进货新发地市场水产品。进货后每日早晨于涿州桃园路早市摆摊售卖水产。6月1日-6月14日骑车接送孙女刘某某上下学(涿州南关小学学生)。期间曾在涿州市南关大街金马超市、冠云路万顺超市购物。6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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