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唐业继
回望中华五千年灿烂历史,可谓星空璀璨。其中,中华法制史格外引人注目和深思。铸刑鼎、铸刑书和颁行《法经》《唐律疏议》《九章律》《泰始律》《北齐律》《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等,这些法律活动和典籍勾勒出了中华法律文化的基本脉络,其中的不少思想至今仍然影响着我国司法的审判与执行工作。
现存中国最早的法律条文
年12月,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发掘了12座战国末期至秦代的墓葬。其中,在11号墓葬中发现大量竹简,经整理共有枚。这是我国考古学史上首次发现的大批秦简,被称为《云梦睡虎地秦简》,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属国家一级文物。
《云梦睡虎地秦简》的内容很丰富,共有《编年记》《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日书》甲种和乙种等十种。主要内容是关于秦的统一战争、中央集权制度、军事制度、法律刑制,秦对农业、手工业和贸易的管理,以及统一度量衡和统一货币等。此外,还有关于医学、哲学、“五行”学说等方面的内容。在这批秦简中,秦律占50%以上,主要记载了从战国末期至秦始皇30年间的秦代史事和秦代施行的20余个单行法规,共计余个法条,内容涉及民法、刑法、行政法、法医学、诉讼程序等,蕴含着人权、生态、环保等理念,展现了中国两千多年前的法律文化。
《云梦睡虎地秦简》不仅是研究楚文化的宝贵资料,还是现今所能见到的中国古代最早的法律条文;不仅成为人们研究秦律的重要资料,更成为探究中华法系源头的重要素材。从其记载的秦律律文、律文解释及案例可知,秦律名目繁多,规定严苛。触犯者,轻者罚以财物,重者就要沦为奴隶或受刖、枭首等酷刑。正是这些严刑酷法,给广大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致使“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见《汉书·食货志》)。同时,也促使人民不断地进行各种形式的斗争,从逃避徭役到举行小规模武装反抗,直至最终导致秦末的陈胜、吴广农民大起义,从而推翻了秦王朝的统治。秦王朝自建立至灭亡仅15年,是我国历史上统治时间最短暂的封建王朝。
后世立法的蓝本
《云梦睡虎地秦简》虽然只是庞大的秦代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但其内涵丰富、涉及广泛、逻辑严谨、条文明细,让人不得不为当时的立法技术惊叹。翻开法制史课本,可以发现,后世的刑法思想和刑罚体系很多都源自秦律,后世的诸多立法也多以秦律作为蓝本。《云梦睡虎地秦简》在我国,乃至世界的法制史上都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从《云梦睡虎地秦简》中可以看出,秦律的刑罚主要包括死刑、肉刑、笞刑、徒刑及其附加刑、流刑、赀刑、赎刑等。死刑包括翏(戮)、弃市、定杀等名目。《法律答问》举例说:“疬者有罪,定杀。”所谓肉刑,指的是施加于罪犯的肉体惩罚,包括黥、劓、斩左趾、刖、鋈足等刑。所谓笞刑,即用竹板或荆条击打犯人脊背、臀或腿的刑罚方法。所谓徒刑,是指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监禁于一定的场所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方法。从律文来看,秦的徒刑期是比较短的,一般最长期限是5年。在秦律中,还有髡、耐、完等侮辱刑,即剪去长发仅留3寸、剃去鬓须和剃光头。但是,这种刑罚一般不单独执行,而是与徒刑合并执行,如“耐为司寇”“完为城旦”“髡其后子”等。所谓流刑,也叫迁刑,即后世的流放,迁至边远地区守边、垦荒。凡是秦官府认为不服从命令、当官不管事、与社会格格不入者,都可以判处迁刑,流放到边区。所谓赀刑,《说文解字》解释为“赀,小罚,以财自赎也”。除此之外,秦律中还有赎刑。依据秦朝法律,从一年有期徒刑直到死刑,都可以爵位、金钱来赎罪免刑。但是,造反和大逆不道不准赎免。
上述刑罚体系完备,力求以法为本,罪刑法定,以刑去刑。对不同的犯罪有不同的处罚方式和不同的执行方法,罪犯所受的痛苦也大不相同。在刑罚的强度上,轻罪重罚;在刑罚的适用范围上,牵连甚广,包括家属连坐、邻里连坐、职务连坐等。政治犯罪重于一般刑事犯罪,共犯重于单独犯罪,故意犯罪重于过失犯罪。
《法经》首次确立了“以罪统刑”的原则,将罪名与刑罚统一起来,“杀人者诛”,做到罪刑相当,无罪不罚。商鞅、韩非继承了这一传统,主张刑罚须与罪名相一致,轻重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盗律》中,对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作为犯罪主体时,分别立有专条。《法律答问》中列举的盗窃犯罪的情形非常多,不同的标准会分出不同的种类。同时,对盗窃的对象也作了不同的分类。
在《贼律》中,对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之间的斗殴、伤害、杀人等犯罪行为,也分别设有专条。同时,对于斗殴、伤害、杀人所使用的各种不同凶器和所造成的不同后果,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条款中。此外,当时的“刑事责任年龄”也证明了秦律对“罪刑法定”的践行程度。秦律根据不同身份社会成员的不同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同后果,分别规定各种不同的刑罚,并要求各级司法官吏必须严格依法定罪科刑,否则就要追究他们拒不执行“罪刑法定”原则的刑事责任。为此,秦律中设有“失刑罪”“不直罪”。
尊崇本来开拓未来
《云梦睡虎地秦简》的故事对现代司法具有很强的启示意义,其中融合的政治、历史、哲学、经济、文化、社会、文学艺术等方方面面的精髓,所折射出的传统法文化精神在今天看来也不过时。《云梦睡虎地秦简》反映出两千多年前我国法律的丰富性和先进性。现代中国的司法制度根植于五千年深厚文化的土壤里,法官要坚定对中华法律文化的自信,谙熟法律条文,提升处理各种纠纷的能力,精准行使定分止争、主持正义的权力。
上善若水,润物无声。法律对社会生活与发展的影响深远。司法是事关公平正义的职业,对职业的敬畏与热爱是法官不可或缺的素养,没有敬畏与热爱就会导致法官没有职业的思维底线。一旦将司法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后果就非常危险了。《云梦睡虎地秦简》的作者——“喜”非常坦然地将大量的竹简作为陪葬品,直接铺在身体上。试想,用大量记录着法律规则的竹简为主人陪葬,可以想象“喜”是多么敬畏和热爱自己的职业,因而做到了无愧律与民,永存廉洁和心安。也正因有千千万万个“喜”为社会治理的倾力奉献,中华文明才会在两千多年前奠定其辉煌的基础。
成绩只能说明过去。社会对法治文化要尊崇本来、吸收外来、开拓未来,要增强对中华法治文化的自信。在中西法治文化的比较中,笔者越来越感觉到中华法治文化的独特性、可贵性、先进性、人民性、时代性和民族性。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年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中国民事法律制度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成为中国法治史上的里程碑。
世界上最早的刑事侦查书籍——《云梦睡虎地秦简》
新中国的人民法院是庄严的国家审判机关,虽历经风雨沧桑,却宛如巍然屹立的磐石,始终高瞻远瞩,尊重和领会民众心目中自古久存的公平正义。一代又一代的人民法官做到了熟知民间痛疾,高扬清天正气,心志润物无声,忠诚地守护着祖国的安宁与发展。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法院秉持公信立院、科技强院、改革治院、文化活院、和谐兴院的理念,以公正效率为追求,以执法办案为首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彰显法治力量,为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改革深入、人民幸福贡献力量。尽管每一位法官个体的生命有限、能力有限,但个个做荷担者,肩挑纷繁诉讼,助益社会民生;个个做燃灯者,烛照历史传统,探索法治未来。
作为法院系统的一分子,湖北省三级法院在年受理案件98.6万件,结案90.8万件,法官人均结案.4件,同比分别增长17.3%、19.7%和23.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5%,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89.4%。年1月1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创历史最高纪录。这也说明人民法院正在着力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水平,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对司法裁判更加信服,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愈发浓厚。
在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征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应当汲取丰富的传统文化营养,紧跟时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理想信念坚如磐石,价值追求重于泰山,担当精神顶天立地,进取意志勇于登攀,对照新要求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强化措施、补齐短板,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记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从细微处入手,完成好每一项任务,审理好每一个案件,以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公正累积司法公正,以赢得当事人对每一名法官的信任汇聚司法公信。不断强化人民法院工作政治生命线,推动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共同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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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年第2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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