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梦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民政局送达了“鄂孝云检建〔〕11号”检察建议书,建议县民政局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沟通,尽快启动纠错程序,依法撤销张某与万某的错误婚姻登记信息,最大程度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使该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随后该县婚姻登记中心及时向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领导汇报,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省厅领导经审查,认为云梦县检查院建议合法合情,理应依法纠正,逐批转省婚姻登记系统技术员进行了纠正。

经查,当事人柳某与万某是原配夫妻。去年12月柳某与万某回云梦办理房产手续时,网上显示万某曾与柳某、张某都有婚姻登记信息,顿时万某直接找到该县婚姻登记中心查询,发现万某与柳某于年3月在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万某与张某于年10月也在该县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造成了形式上的“重婚”。据柳某与万某回忆,其曾把万某身份证借村支书柳某用过。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行政成本及时纠错,该婚姻登记中心负责人随即跟当事人柳某、万某推荐纠错方式,主动复印《两高两部相关负责人就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和万某两次结婚登记档案,让他们找法院或者检察院处理。起初,柳某、万某到法院进行了起诉,但因过了诉讼时效,加之诉状未涉及起诉第三人,所以该县人民法院移交到该县检察院处理,该县检察院在调查和听证会后,做出了上述检查建议,这是云梦历史上首例采取检查建议书形式纠正婚姻登记弄虚作假的案例,避免了过去一直采取法院行政诉讼渠道的繁琐和激化当事人之间矛盾方式,节约了行政成本,缓和了当事人之间关系,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李发明、何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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