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彭一苇、通讯员张珮琨)只要有阳光,闲置的屋顶也可发电发光。日前,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共个县,其中我省19个县(市、区)入列。
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项目申报试点县(市、区)要具备丰富的屋顶资源、有较好的消纳能力,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年底前,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要求的,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
试点名单中包含湖北19个县(市、区),分别为掇刀区、京山市、猇亭区、秭归县、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下陆区、宣恩县、应城市、云梦县、谷城县、襄城区、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黄州区、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荆州区、洪湖市、房县。其中一些地方已经开工建设,如9月9日,国网湖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华中事业部、国网宜昌供电公司,与秭归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利用秭归县域内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超过50兆瓦。
实际上,省内很多地方对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兴趣浓厚。记者从国网湖北电力了解到,此前,我省已有67个县(市、区)提交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总装机容量达到万千瓦。国网湖北电力根据各地区屋顶资源、地方开发积极性、电力消纳能力等条件,综合考虑屋顶分布式光伏资源建设、运行、收益分配等因素,逐一对项目可行性进行校核,并提出了相关措施建议。
截至今年7月底,湖北省光伏发电装机.42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9%。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启动后,屋顶分布式光伏将迎来高增长,支撑全省光伏新增装机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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