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县主城区(包括已划定的封闭区、管控区、防范区)实行静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默时间:自年5月20日5:00时起,暂定3天。

  二、实行封闭管理。城关镇、开发区、吴铺镇郑店社区、吴铺社区等主城区的所有村、社区、小区人员除接受核酸检测外一律足不出户。生活物资由所在社区根据实际组织采购、配送。

  三、保障正常秩序。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四、如遇紧急情况确需外出,可向社区、村(居)委会申请或拨打、,实行全程闭环管理。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五、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照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追究责任。鼓励监督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共同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屏障。

云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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