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和《吕氏春秋》记载,公元前年,秦始皇嬴政灭六国统一中国,结束了自春秋以来五百年来诸侯分裂割据的局面,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华夏族为主体、多民族共融的中央集权制国家。首创了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为代表的中央官制,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彻底打破自西周以来的世卿世禄制度,强力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奠定中国大一统王朝的统治基础,故称“百代都行秦政法”。
秦始皇重农重战的变法
秦孝公时期的变法。史称商鞅变法,先后两次实行以废井田、开阡陌,实行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为主要内容的变法。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通过变法将秦国改造成富裕强大的国家。
《商君书》提出:国家富强的功效就在农战两项。如《农战》: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善为国者,仓廪虽满,不偷于农。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靳令》:农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则农不怠。朝廷让人民拿剩余的粮食捐取官爵,农民就会卖力耕作。而且《算地》中提出,每个成年农民由国家授田“小亩五百”。
商鞅变法令黔首自实田法令
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年)颁布的令黔首自实田法令,这是根据现有文献所知道的秦第一个承认土地私有的法令,通过进行全国性的土地登记,令所有占有土地的人向政府自报占有土地的数额,政府据此征收田租。这项政策意味着私有土地受到封建政权的保护,导致原有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土地私有制所代替。所以在历史上一直认为秦朝是土地是私有制度的开始。
农耕图土地到底归谁
但是我们读唐代历史就会发现,如果秦就实现了土地私有制,那么就会觉得唐代的均田制很奇怪,这种半公有制好像是突然出现似的,前面无根无源。随着云梦睡虎地秦简等考古发现,秦代虽然承认土地私有,但是土地税直接上交国家(君主),也就是说,土地税交给谁,土地的权属就归谁。所以说秦代实行的还是国有土地制度,而且按照秦代的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国家按爵位分给每个人土地,死后收回。但是为了保障经济来源仍然要交土地税,这也就解答了为什么秦国土地永远分不完。
奋勇争先的军功爵在现实背景下,秦代的土地确实有继承,因为土地少人口多,大部分人分的土地不是足量的。当时一家按丁受田,父亲死后本来应该收回从分,但是由于几乎所有人都不足额,就有了一个省事的办法,把父亲的土地直接拨给土地不足的儿子,这就是我们说的“继承”。
农耕图但是这种继承是有条件的,如果父亲的土地按政府规定的量分完后还有剩余,这多的部分还是交还的(当然权贵总是可以例外)。还有一些细节,比如父亲和儿子如果不在一个里(差不多是村的意思),儿子是不能得父亲的土地的。因为土地的划拨是归里负责的,这个里的土地不能分给旁边那个里的居民。总之,土地国有至少在法律上是没问题的,只不过国家控制力有强弱之分,具体方法有不同而已。
土地改革真正意义的开始
汉代出现的土地自由买卖,是农民依附地方豪强势族的庇护被迫舍去土地,主要不是通过土地买卖进行的,而是大地主通过土地兼并取得的。也是为了限制王、侯有权拥有土地的面积。其实严格来说唐以前都是国有制,汉代土地可以买卖,其实还是秦始皇颁布的法律,叫“令黔首自实田”,名义上承认土地私有合法,不过没怎么执行。
春秋战国是奴隶社会的转型时期,秦国应该还是土地国有制(王私有制),而非后来的土地私有制(地主私有)。这个制度理论上一直到唐德宗时期,两税法的实行,国家算是承认了土地私有,到了宋代才真正出现平民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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