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是提取毒品海洛因的主要原植物
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作物
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
也不论种植的数量多少
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
5月13日上午,云梦县公安局隔蒲水陆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隔蒲潭镇隔蒲大桥下时,发现路边一菜地里面有几株植物很像罂粟,经走近仔细辨认,确定是罂粟。遂民警当机立断,将菜地里种植的罂粟依法铲除。
在铲除罂粟的过程中,有过路群众前来围观,民警询问其知不知道是谁种植的这些植物,群众回答说不知道。后民警又问群众:“你晓不晓得这是什么?”,群众笑了笑回答说:“不知道”。遂民警开启了科普小课堂,边动手铲除罂粟边向群众科普罂粟的危害性。
民警蜀黍具体是怎么科普的?
来,看以下视频
群众听完科普知识后,主动上手,跟着民警一起,不一会将菜地里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还细心的找来袋子帮民警将罂粟全部装好。
返回派出所后,民警对铲除回来的罂粟进行了细数,总共有余株。
为防止铲除后的罂粟继续产生危害,民警将罂粟果一一铲碎,铺在地上等其晒干后再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那么重点来啦
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l/3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