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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无论是教科书上还是电视剧,陈胜吴广一直是作为农民起义军领袖形象而存在的,陈胜吴广更是作为秦末贫苦大众的代表。

据史记记载,公元前年七月,秦朝廷从各地征兵去戍守渔阳,陈胜吴广和其他名穷苦农民在两名秦吏押送下,日夜兼程赶往渔阳。大泽乡起义当行至蕲县大泽乡时,遇到连天大雨,道路被洪水阻断,无法通行。期限将近,众人不知如何是好。因按照秦的酷律规定,凡所征戍边兵丁,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是要一律处斩的。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陈胜吴广毅然决定谋划起义。但是真相真的是这样么?

“失期,法皆斩”这个原因实在可笑了,秦法虽然严酷野蛮,但是绝不可能如此荒谬,那时交通设施落后,军队调动中经常会遇到自然灾害,如果迟到就都杀掉,那就等于自己削弱自己,假如某地遇上了大范围的洪水,道路都被冲毁了,结果有一半的军队都迟到了,这种情况也很正常,那么难道就要把这些人全部都先杀掉么,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年11月,在湖北省孝感地区云梦县出土了大量秦竹简,其中大部分是法律条文。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就有秦律中《徭律》部分条文的抄录,其中就有“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水雨,除興。”

意思是:为朝廷征发徭役,如耽搁不加征发,应罚二甲。迟到三天到五天,斥责;六天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如果遇到发大水或下暴雨无法起行的,可免除本次征发,可见秦法也是相当人性化的。

而陈胜吴广也并非普通的农民,二人都是管理民兵的小军官,而他们起义实际属于军队叛变,根本不是所谓的农民起义。司马迁《史记》是在汉帝监督下完成的,完全可能是为了污蔑前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说法也不过是为了给自己伐“无道暴秦”一个合适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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