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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吾岇

01

始皇是暴君,秦政是暴政?

秦始皇是暴君吗?

相信很多人会不假思索地说:当然是!

秦制是专制,秦政是苛政。理由么——

在秦并六国之前,在当时复杂的“国际”条件下,欲要强国,就得集权;欲要强兵,就得专制。

集权、专制再加聚敛,执法势必严苛,秦国百姓只能咬牙克制,作出牺牲。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百姓为鱼,国为熊掌,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鱼,怎敢对政治说三道四?有抱怨,也只能压于心底。

而秦并六国,建起大一统王朝后,暴政仍在继续。具体可归结为:

焚书坑儒;大兴土木;穷兵黩武;徭役繁重等。

套用一句坊间俗话:是疖子,总要出头的。终于,所有的积怨与愤怒于大泽乡爆发。

多位史家,也为“始皇是暴君,秦政是暴政”给出了佐证。

第一,西汉司马迁的《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王怀念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

秦始皇嘛,贪婪卑鄙,刚愎自用,抛弃仁政,严刑酷法,残暴苛虐…

妥妥的暴君一枚!

第二,西汉贾谊《过秦论》:

“及至始皇…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huī)名城,杀豪杰…”

跟司马迁一个调调:赵政就是暴虐独夫!

对了,贾谊的头衔是政论家,相当于今各国大报首席社论、评论员。

西汉贾谊画像

第三,《汉书·食货志》中的董仲舒“说上曰”:

“至秦…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及至秦朝,百姓一年要服的劳役是过去的30倍;要向官府交纳的田租、人头税,以及花在盐铁上的钱,是过去的20倍。

狠不狠?!

可是,事实果真如此吗?

02

云梦秦简打脸《史记》?

斗转星移,沧海桑田。

恍如一瞬,两千年过去,时光来到了年的12月。

在中国湖北云梦县城关睡虎地,考古学者从一座秦代古墓里发掘出了大量竹简。

这批竹简,长23.1--7.8厘米,宽0.5--0.8厘米,共计枚(另有残片80枚)。

简上内文为墨书秦隶。经考证,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

撰写竹简的秦墓主人,名字叫喜。

喜,出生于秦昭王四十五年(公元前年)。秦王政元年,17岁的喜即登记名籍,为秦国服徭役。

此后,喜历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治狱鄢等基层官吏。

应该相类于如今县长秘书,经常参与治狱,平时差事就是抄录相关法律文书。

其间,还曾于秦王政三年、四年和十三年,三度从军出征,参加过多次战斗。

最后爱岗敬业,亡于任上。

从公务员喜的简历看,其职业生涯恰好处于秦伐六国、一统天下的几十年间,也见证了风起云涌、帝国崛起的壮阔历史。

及至去世,喜将平素撰写于竹简、多达4万字的“工作日记”,一同带入了坟墓。

此即睡虎地秦墓竹简,亦称云梦秦简。

云梦秦简

云梦秦简一经出土,便震惊世界。更令史学家惊愕的是,它所记载的史料片段,竟与《史记》、《汉书》等大相径庭!

先举一例:

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记载了陈胜吴广率领农民于大泽乡起义、拉开反抗暴秦序幕的历史事件。

为抵抗匈奴,秦始皇修建长城,发兵三十万,民夫数十万;后又征调七十万囚徒,建造巨大豪华的阿房宫。

二世即位,继续征调天下民夫和囚徒,大规模修造秦始皇陵墓,直搞得民不聊生,民怨沸腾。

公元前年,阳城(今河南登封东南)九百民夫,被押解前往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戍守。

行至半途,天下大雨,冲毁道路,以致延误了到达期限。

司马迁说,按照秦律,逾期是要杀头的。于是,屯长陈胜、吴广振臂一呼:

左右是死,反他丫的!

《史记·陈涉世家》: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大泽乡起义

而在喜的云梦秦简之《秦律十八种》中,则对相关法律做了详实记载:

“失期三到五日,谇(音suì);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水雨,除兴。”

谇,斥责、诘问;赀,《说文》释,“小罚以财自赎也。”

这段话的大意是:

朝廷征兵征夫,如无特殊情况而延误行程3~5天的,应受斥责;即今批评教育;

晚到6~10天的,罚一个盾牌;

超过10天者,罚一副铠甲;

如因下雨、下雪等自然原因而误期,则不受惩罚。

由此可知,陈胜、吴广延期到达,啥事没有,连一甲都不会罚。

做下解释:甲,即铠甲,一副成本约钱;盾,即盾牌,一只成本约钱。

如果服役抵债,每天工钱为8钱。服役天可折抵甲一副;48天,抵盾一只。

依喜所记,秦律并没有太史公所认为的那般严苛,暴虐无情。而路遇大雨,也非陈胜吴广揭竿而起的主因。

那么,小人物喜与大人物司马迁,究竟谁是谁非?

而另一个事实,喜就生活在秦始皇年代;而司马迁著《史记》,则是查资料和“采访”所得来的证据。

03

大秦徭役的真相

云梦秦简数量庞大,内容也相当繁杂:

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涵盖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占卜等方方面面。

接下来,我们仅就“田律”“徭役”稍作分析。

第一,田律。

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取生荔、麛(卵)鷇,毋毒鱼鳖…

简单翻译一下:

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水道。

不到夏季,不准烧草作为肥料,不准采摘刚发芽的植物;

不准捉取幼兽、卵,不准毒杀鱼鳖;

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井和纲罟,到七月方可解除禁令。

只有因死亡需要伐木制造棺椁的,才不受季节限制。

幼兽繁殖时,不准带着狗去狩猎…

即便现在,保护环境能做到这样吗?

第二,徭役。

关于秦时徭役,最为史家诟病和抨击,称其繁重苛杂,残暴冷酷;

服役者的命运更是悲惨,活脱脱“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吃得比猪差,干得比驴多”。

有意思的是,喜的竹简日记却给出了这般记载——

a.服徭役会支付工钱,有的役种还管饭

《秦律·司空》规定:

有罪被判处罚款者,或欠官府债务无力偿还,以徭役抵债者,每劳动一天折八钱。

需要官府提供食物者,每劳动一天抵六钱;

在官府服徭役,依律由官府提供食物,男子每天三分之一斗,女子每天四分之一斗。

徭役工钱也可折合成粮食。

b.服徭役期间,官府配发“工作制服”

《秦律·司空》规定,凡参加城旦舂劳动的,按标准给予衣食。

城旦舂,是中国秦汉时期的一种刑罚,属徒刑。城旦针对男犯,意即筑城;舂针对女囚,意即舂米。

服役者有妻妾且是自由人的,应自备衣服;

奴隶被拘从事城旦舂劳作的,由官府借予衣食;劳作期限未满而死亡,注销其衣食,不必偿还。

c.每户不允许同时征调两人服役

《秦律戍律》规定,一家不能同时征调两人服徭役。

主管此事的县夫、县尉以及士吏,如果徇私枉法,同时征调两人服徭役,罚款二甲。

d.冬季工作量减免三分之一

《秦律工人程》规定,参与城旦舂的囚犯和制造器具的工匠,冬季减轻工作量,三天只需完成夏天二日的工作量。

是不是比还人性化?

.囚犯以徭役抵债,农忙给予40天假

《秦律司空》规定,因犯罪被判罚款,以徭役偿还者,在播种和管理禾苗时节,需各放假20天回家务农。

f.随母做杂役的婴幼儿,发口粮

《秦律》规定,没有母亲的婴幼儿,月发粮食半石;

虽有母亲,但在官府从事零散杂役、婴幼儿无人照料的,月发粮食半石。

g.女人做擅长的工作,与男子同酬

《秦律工人程》规定,服徭役时,男子工钱高于女人25%;

但在做针织等女人专长的工作时,每工作日与男人工钱一样。

综上可见,秦律明确规定官府必须保证民夫温饱,还适当有所收益,至少不是人间地狱。

那么,太史公说秦朝徭役过重,“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而造成百姓反抗直至帝国崩溃,显然难以服人。

04

董仲舒神马意思?

抨击秦帝国苛政残暴,徭役太重,世人常引用《汉书食货志》中董仲舒之言:

“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

秦国一个男丁,一生中要服兵役一年,服预备役或屯垦一年,年值更卒一个月——按人均寿命40岁,从10岁开始值更卒,一共30个月,折合2年半——三项相加,总计也就4年半。

如今,许多国家的义务兵役是四年,与大秦帝国也相差无几吧?

董仲舒称,这样的徭役是过去的30倍,难不成诸侯列国的男丁,一生只服4年半的三十分之一,尚不足2个月的徭役?

那战国时期兵连祸结的战争,动辄数十万的军队,都是啥人在承担兵役和徭役?

所以,作者私以为——

作为西汉大儒、著名学者的董仲舒,如此夸张描述,难脱抹黑秦始皇、强扣暴君帽子之嫌。

还有司马迁、班固,身为汉朝史官,如果不把秦始皇说成暴君,又如何体现汉室江山来的正统?

05

结语

如果你认为,书写云梦秦简的作者喜,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所言所记不足为信,那么,作者无话可说。

当然,作者整理此文,并非为暴君暴政洗白,只是希望:

我们应该公正客观地去看待一个帝王,一个朝代。

不捧不黑,仅此而已。

作者/来源:汉周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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