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皇帝,后世评价其为“千古一帝”。关于秦始皇的历史贡献恐怕没有人会提出质疑。但是,秦始皇的施政手段却受到很大争议。在大部分人的印象中,秦始皇既是中国最伟大的帝王之一,也是中国最残暴的帝王之一。因此,许多后人都将秦始皇与暴君划上了等号。那么,秦始皇算不算暴君呢?
要回答上面提出的这个问题,就不得不先来看看秦始皇的那些“黑材料”是否靠谱。秦始皇最著名的暴政当属“焚书坑儒”事件。排在之后的就是滥征民力修建大型工程;秦朝律法惨无人道等等。如果这些黑材料都属实,那么秦始皇确实是一位当之无愧的暴君。
首先来说说“焚书坑儒”事件。《史记·儒林列传》中做了这样的记载:“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战国策》中也写道:“任刑罚以为治,信小术以为道。遂燔烧诗书,坑杀儒士”。即便读者看不太明白历史文献资料,光是从“焚书坑儒”这四个字的字面意思去理解,也能感受到这事件的残暴程度。但事实上,“焚书坑儒”却远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悲惨。“焚书”、“坑儒”其实原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事件,前者发生在公元前年,后者发生在公元前年。
“焚书”的目的是秦始皇为了加强思想控制,让天下的读书人不得妄议朝廷制定的大政方针。但秦始皇并没有打算将古人智慧的结晶全部付之一炬。他下令民间收藏的《诗经》、《尚书》、诸子百家著作,以及除秦国历史以外的列国史记都要烧毁,不过秦朝官方的博士官却可以将这些藏书副本保存在宫廷藏书处。也就是说,秦始皇只是禁止了这些书籍在民间的流通,但文献资料依然保留了下来。而真正“焚书”的人并非是秦始皇,而是项羽。公元前年,项羽率军进入咸阳。他命令手下将咸阳城里的金银珠宝和美女都劫掠一空,然后又下令一把大火烧毁咸阳宫。大火持续燃烧了三个月之久,咸阳宫和里面储藏的经史典籍全都付之一炬。
和“焚书”一样,“坑儒”事件也在后人的想象中被无限夸大了。“坑儒”在大家的理解中应该是将儒生全部活埋。而事实上,坑儒的对象并非儒生,而是秦始皇身边那些谎称能搞到“长生不老药”的术士。在古代,欺君之罪本来就是罪不容诛,秦始皇其实只是坑杀了一群骗子而已。“坑儒”事件一共杀死了四百六十多人,这跟秦朝统一天下前那些动不动就打死几十万人的战役比起来,简直是九牛一毛。另外,“坑杀”这个词在古代并不代表活埋,而是将人杀死后埋在一个大坑里。因此,无论是“焚书”还是“坑儒”,事件本身都远没有后世宣传的那么夸张和惨烈。
说完了“焚书坑儒”,再来说说秦始皇的第三项暴政:滥征民力。这个事情确实存在,否则万里长城、秦始皇陵这些超级工程也不会自己凭空变出来,但是征调民力也并非都是一回事。当时的民夫分两种,一种是普通民夫,另一种是服刑人员(包括战俘、犯罪人员)。前者被征调过去修建工程是有回报的,一般是免除家里几年的税赋,性质跟现代人外出打工赚钱差不多。真正遭受压迫的是后者,也就是服刑人员。不过,服刑人员在当时遭受非人待遇是惯例。无论是秦朝,还是秦朝统一前的各个诸侯国都是如此。秦朝只是沿用了这种惯例而已。
秦始皇的第四项暴政是将原来就严苛的秦国律法推向了极端,用严刑酷法来对付百姓。不过,二十世纪70年代的一次考古发掘中证实,秦始皇时期的律法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骇人听闻。
年,在湖北省云梦县发现了一座秦代古墓,即“睡虎地秦墓”。经过考古发掘后,考古专家确定了墓主人的身份叫“喜”,出生于公元前年,死于公元前年。喜在生前曾担任秦国县令史(县令属下小吏),主要从事法律与行政方面工作。由于工作关系,在喜的墓葬中发现了枚竹简,竹简上记录着秦朝时期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内容。在大家的印象中,秦代似乎充斥着各种肢体酷刑,如剕刑(断脚)、劓刑(割鼻子)。但“睡虎地秦墓竹简”却给我们提供了另一个更为可靠的答案。竹简中提到了死刑,但次数远低于人们的想象。竹简中提到剕刑、劓刑的地方也仅有三、四处。在大部分情况下,罚没物品和强制劳动才是当时法律惩处的主要形式。竹简中写明了偷盗行为会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而不是“传说”中那样不分青红皂白就直接砍手、砍脚。其中最轻微的偷盗行为只处罚30天劳役,只有偷盗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钱以上)才会被处以剕刑或劓刑。
综上所述,历史文献上关于秦始皇的各种“黑材料”虽然都可以找出证据来证明他是一个“暴君”,但这些材料无一例外都被过分夸大了。对秦始皇进行妖魔化的主要都是西汉时期的学者,如贾谊、董仲舒、司马迁。这些人除了遵照中国历史上抹黑前朝的惯例外,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儒生。秦始皇“焚书坑儒”得罪了全天下的儒生,所以即便从个人情感上考虑,妖魔化秦始皇似乎也势在必行。因此,秦始皇究竟算不算暴君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历史上关于秦始皇的黑材料并没有那么靠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l/2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