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8月8日讯(记者胡勇谋通讯员廖天向瑞)改善环境、完善配套、加装电梯,今年,湖北省将选择个小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今天,湖北省住建厅发布消息称,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该厅负责牵头第三项举措“推进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并高度重视、积极推进。
目前,我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城镇体系不断优化、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不断改善、城市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截止年底,全省供水普及率达到98.32%、燃气普及率达到95.55%、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16.11平方米,污水处理率达到93.92%、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8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55%。但与美丽宜居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城镇体系格局尚不平衡、二是土地利用存在瓶颈、三是城镇建设质量不高、四是资源环境容量挑战大等。“推进绿色宜居城镇建设”共涉及到5项重大事项、19项重大项目,总投资亿元。
重大事项包括,进一步改善我省不平衡的城镇体系格局,充分发挥武汉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优化城市公共绿地布局。构建完整连贯的城市绿地系统,实现“米见绿、米见园”,城市公园绿地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示范,落实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规定。完成全省城市(含县城)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开通城市管理热线,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等。
19项重大项目可以分为两类。
一是全省统一推进的重大项目,共有7项,分别包括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特色小镇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这些项目,都与绿色宜居城镇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是我们推进这项工作的主要载体。
二是部分城市谋划推进的重大项目,共有12项。涉及到武汉、鄂州、孝感、云梦、襄阳、十堰、仙桃、荆门、咸宁、神农架等市、县,涵盖了城市双修、水体治理、绿色产业、园林绿化等多个领域。这是全省谋划的重大绿色项目,也是补齐城市绿色发展短板的重要举措。
在改善城乡居民生活上,还有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升级、棚户区改造,全省推进的计划是怎样的?解决什么问题?还有什么新的目标?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称,在解决住有所居问题上,该厅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两个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8年-年,全省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万套,约万城镇住房困难居民“出棚进楼”,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棚户区改造提升了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今年国务院启动-年棚改三年攻坚计划后,我省制定了《-年棚改新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计划新开工改造棚户区70万套左右,年计划开工改造24万套。目前,我省棚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局。全省计划新开工棚户区住房24.14万套,1-6月,已开工14.48万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9.98%,较去年同期高出6.03个百分点。
二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对一些不具备棚户区改造条件的小区,就要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目前,宜昌市是全国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之一。今年在全省选择个小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着力改善老旧小区环境、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积极探索制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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