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的《史记》一直在我国考古界和历史界都是权威的存在,它里面记录了很多秦朝时期的历史,特别是秦朝严明苛刻的律法,对百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秦始皇的暴政行为也被屡屡提起,让后世人都知道秦始皇就是一个残忍的暴君。但这一切都随着湖北的一个古墓被发现而改变。
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专家在湖北省云梦县,发现了一座战国古墓,古墓中出土了大量的竹简,这些竹简上面都刻有文字,经过专家的研究,这些竹简有多片,把它们组合起来,就是18本关于秦朝不同史书。至于墓中其他的文物倒是没有出土什么,可能是墓主人根本就对一些金银珠宝,不太喜欢吧,他可能只喜欢这些文献,所以这应该跟他的职业是有关系,毕竟古时候人死了,陪葬的都是自己生前的最爱。
后来,专家经过对古墓发觉,也发现确实是和他们推断的一样。墓主人的身份也很快就锁定了,毕竟这些竹简都是带文字,确定身份并不难。这个墓主人是秦朝时期的一个官吏,他的官职不算太高,主要就是做一些记录历史和立法制定等工作。从这些出土的竹简上也能看出来,大部分记载的都是一些关于秦朝的历史和一些法律的制定,还有一些地理文学等方面的记录。
这座墓主人名字叫做“喜”,他是在秦朝初期就为官的,所以他应该很了解当时秦朝的一切,毕竟这些都是他亲身经历过的,也可以说他亲眼见证了秦朝从辉煌到灭亡。专家经过对这些出土的竹简进行研究后发现,竹简上面记录了关于秦朝时期的历史和司马迁的《史记》上所记载的,完全是相反,这一下就颠覆了专家的认知,他们可是一直都相信,《史记》才是最接近真正历史的史书,一下子他们也有点迷糊了,那么它们的记载,到底那里不一样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史记》上对秦朝和秦始皇的一些描述,上面清楚的记载了,当年秦始皇为了给自己修陵墓,修长城,修阿房宫。征集了无数的劳役,而且他们对这些劳役规定的非常严格,如果犯一点错就会被处死,不听话的但自己会受到惩罚,就是远在家里的亲人也会被连累,而且还对他们在吃饭上面也有要求,就是干的好的才有饭吃,相反的只能饿肚子,可以说是非常的苛刻,就是这个规定饿死了很多劳役。
然而呢,一不仅仅是规定,而是写在秦朝律法里的法律,这样一来,不听话就是违法了,谁还敢啊?里面还说,秦始皇对于那些别国的俘虏,更是十分的残忍,强制他们劳动而且还不给他们吃喝,让他们一直干干到死为止,对于这些人的死活,秦始皇根本关心。
还有就是秦始皇为了攻打匈奴,他也进行了强制的征兵役,被选中的青壮年是必须要服兵役的,而且还要在规规定时间内到达,否则就会呗处死,甚至还要株连九族,这些也都写进了秦朝的律法当中。总之里面关于,秦始皇种种的残暴行为记载非常的多。
然而在喜的竹简记录当中,却不是这样的。他的竹简里面也记录了这些关于律法的事情,特别是关于劳役的问题,书中记载的是这些劳役并非是强征的,都是他们自愿的,不但自愿还给他们大工资,至于伙食方面,秦朝当时规定是,每个人的伙食费,是和监工一样的。而且在农忙时间,他们还可以请假回家种田。
当时的秦朝律法根本就没那么严厉,也没有规定说犯错了就直接处死。竹简抢关于秦朝律法的记载中,很少有死罪的,只有犯了叛国罪和一些不可饶恕的重罪,才会实行斩首,只要不是叛国罪,根本就没有株连九族之说。秦的律法中其实最多的就是罚款,根据违法程度开确定罚款的金额。
《史记》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陈胜和吴广被迫起义的事。史记中说,当时他们是被秦始皇强行,征收的劳役。他们因在路途中遇到暴雨耽搁了时间,害怕即使赶到了劳役地点,也会行为延误了时间被官兵处死,所以他们想着左右都是死,没有办法被逼才联合起来,一起起兵造反的。
但是,这件事再喜的竹简里面可不是这样写的,里面写的很清楚,当时的秦朝律法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劳役人员在路途中,遇到了不可抗的因素而迟到个晚到的,只会处罚少量的金币或者免于处罚,根本就没有史记中说的那么严格,这要是真的那就说明,秦朝和秦始皇还是比较讲理的。
因为当时喜的主要工作就是,秦朝额额律法制定和一些历史记载,所以说,他的这些关于秦朝律法的记载,可信度还是非常高的。但是考虑到他是秦始皇时期的官员,所以他的这些记载也故意讨好秦始皇的嫌疑,也有可能并不真实。
我们当然也不能因为竹简上的记载,就完全否认了《史记》记载的真实性,毕竟《史记》上所记载的很多东西在现在看来,都是站在一个比较公正的角度来写的,这也是考古界普遍认可的。
那么问题来了,你认为是史记上关于秦始皇额额记载,真实性有多少呢?秦朝和秦始皇真的是竹简上所写的那样吗?秦始皇是一个明君还是暴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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